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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提案】孙丰源: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屋应明细房产主的房屋公摊面积
来源:    编辑:admin   2011-04-01
 
 
  

问题和现状:

 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面临很多问题,在诸多问题中如何保证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健康发展等问题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比如,居民购买房屋其业主需要承担一定的公摊面积,因为楼层的结构复杂,涉及到了楼道、绿地、车库等,有些住宅又附设了地下车库,特别是购买高层或小高层产权房的业主,各自的公摊面积较难圈定,因此,公摊面积如何明示?做到让老百姓心知肚明?目前,出于种种原因,多数的开发商不给出具体的分摊明细,使业主不能知晓是否分摊的合理,这就给开发商多分摊、重复分摊、虚假分摊提供了温室。甚至有些这样开发商将地下的面积在分摊面积内计算,而后开发商仍然可以拿来再卖或租用于其他,从中获利。公摊面积的利益关系涉及到邻里之间、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由此造成不公平和不稳定因素,群众意见较大。据有关数据提示,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每个业主所担负的公摊面积有较大的差异,大约在15%-40%之间,这不仅损伤了业主的基本权益,也给房地产商不合理操作留有空间,不利于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可能有开发商为了谋取更高的利润,不惜牺牲业主的利益来多收费。但也有目前政府相关部门缺少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要求开发商需对业主出示明晰的公摊细则,同时缺少监督机制。

建议解决方案:

按照国家要求,房屋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仅限于本楼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楼幢房屋不相连的公用建筑(如变电房、水泵房、门卫房、车库等)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房屋公用建筑面积按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乘以房屋内相关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户摊得面积的具体部位。公用建筑面积部位一经分摊,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其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

政府应强制要求开发商在交房时,按照国家对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要求,详细列出哪些是公用建筑面积,每一户的分摊面积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使业主明明白白消费。对于已经交房的小区,也要给所有业主补齐该报告。要通过网络、电话建立举报机制,使业主有反映情况的渠道,并对不给出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详细列表的开发商采取警告、强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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