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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宝:加强精神病患者管理的建议 |
来源: 编辑:admin 2021-03-09 |
近日媒体频频曝光精神病人伤人、杀人、纵火等事件。尤其是日本京都动画纵火者被爆有精神病,致使34人为此死亡,死者亲人们心灵的创伤永久不会抚平。精神病伤人、杀人一事一直都是百姓们议论的话题。自古以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君子犯法与民同罪。但是我国《刑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我国面临的问题: 一是,精神病人数量巨大,而精神病院和专业人员缺乏。2013年统计,我国严重精神病患者有1600万,2018年上升至1800万。注意这里说的只是严重的,而一般精神病患者往往有中轻度心理疾病,2013年8000万左右,2018年升至1.2亿左右。1600万严重精神病患者,住院的仅12万,这1600万对于个体家庭来说,不可能严格控制起来。2016年1月统计,我国精神卫生服务资源严重短缺且分布不均,全国共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1650家,精神科床位22.8万张,平均1.71张/万人口(全球平均4.36张/万人口),精神科医师2万多名,平均1.49名/10万人口(全球中高收入水平国家平均2.03名/10万人口),且主要分布在省级和地市级城市,县城没有精神病院。国家现有的精神病院不足以满足我国精神病人的住院就医,另外有些不能维持生计的精神病科已经被取消。 二是,精神病人伤人事件频发。2016年的统计数字显示精神病患者每年造成的严重肇事案件超过万起。所以我们生活在精神病人旁边而浑然不知,精神病人对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潜在的威胁。 三是,精神病人在法律判决上缺乏完善统一的标准。甚至更有人认为,有些杀人者被精神病而逃避法律的制裁。 因而,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国家加大精神病院的建设及专业人员培养。让精神病人可以在合适的地方得到救治。精神病院或替代性监控场所的建设辐射到县级。 二是,加强对精神病人监护人的培训和管理,加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精神病人所在社区医院有精神病人档案,精神病人的家庭监护人需要在指定部门进行培训,学习相关知识。 三是,对于有暴力倾向并且有伤人杀人前科的精神病人,永远不能离开精神病院或替代性监控场所。 四是,精神病人及其监护人在社区医院登记注册,加强社区医院精神病人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是,做好精神病患者的筛查,早期发现高危人群及患者,做好这方面人员的登记随访及治疗。 六是,建议刑事审判参考的医学鉴定标准统一并细化。特别是对如何确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审判标准,法院应结合社区医院的登记备案情况及市级专科医院出具的鉴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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