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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天津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建议
来源:    编辑:admin   2019-01-22
 
 

    根据九三学社社员、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鑫反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九大报告也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强调坚持法治教育要从青少年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其法治思维及行为方式较容易塑造,加强其法治教育是我国快速实现依法治国目标的关键,也是培养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公民的客观要求。

    一、现状及问题

    长期以来,我市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广大青少年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但从总体上看,仍存在对青少年法治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深刻、定位不够准确;缺乏整体规划,方式方法有待创新;评价体系不健全,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学校、社会、家庭多元参与的教育网络没有形成;师资、教育资源的保障机制尚不健全等问题。

    2016年教育部联合司法部及全国普法办共同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旨在针对以上问题积极改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大纲发布以来,我国仅少量省市地区全面落实其要求;据调查,我市尚存在未按照大纲要求解决问题的情况,绝大部分学校由于师资问题对法治宣传仅停留在基础阶段,且以往开展的普法活动缺乏系统性、长期性、联动性。为此,建议我市应加快推进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综合体系。

    二、建议

    (一)完成一个转变

市政府结合大纲等青少年普法要求,以教委层面为支撑,整体推动市内中小学及高等院校转变对法治教育重视不足的观念,按照要求针对义务教育、高中、高等教育分阶段设计课程。 

    (二)增强两种支持

    第一,增强政策支持。市政府可制定《关于促进天津市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规划》、《天津市学校法律顾问工作指引》等文件,或对法治课程统筹支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法治化治理水平,在政策上不断支持引导青少年法治教育发展。

    第二,增强师资支持。加大对法治教育师资力度支持,提高法治课教师的法律素质,鼓励现有的法治课老师参与法律学历学习,或吸引法律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投身中小学教育事业,解决中小学等学校法治课师资短缺问题。支持不同领域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兼职法制辅导员、法律顾问等职务,为在校师生定期授课。支持网络平台的师资建设。

    (三)打造三项亮点

    亮点一,推“创新普法形式”。加大创新力度,除了当面授课、参加法治活动外,可利用新媒体,探索“互联网+法治教育”模式,利用微信、微博等工具开辟法治教育专栏,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

    亮点二,设“法治教育标杆”。建议我市将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努力打造成为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标杆。除在学校增添法治名言警句、古今中外案例宣传碑、法治人物长廊外,可在全市开展竞赛,每年培育10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示范学校以及10个“青少年学法守法普法标兵”等,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办成系列、办出特色,培育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青年法治教育工作标杆学校。

    亮点三,抓“系统联动普法”。学校应增强与法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的系统联动,密织青年法治教育外界力量这张大网。目前全市拥有近800家律师事务所遍布我市16个辖区,我市应充分利用该优势,定期邀请法官、律师为学生讲解国家大政方针及法律、法规变化,围绕大纲要求生动讲解实际案例,逐步形成我市法治教育体系完善的“法律教育智囊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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